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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疤

颜色  发表于2000-12-08 07:48:46.0


 

一 “新”女性 爬于我脸上的那道疤,在我脸上盘距了五年。 它傲气逼人,从我的额角开始,划断右眉割开眼皮横跨鼻梁至左边耳根。 它对我恋恋不舍,不离不弃,我想就算终老,它也会与我一起共赴黄泉。 这就是我的脸。 今天老左硬拉着我去见一位“新”女性。他说那女子即多情又有趣,笑起来可比西施,就算比不了西施也比东施强上百倍。 这个一定成,你要是不去我可与你翻脸。 我问他她“新”在哪里? 她看人重内不重外,并且胆大的吓人,据说在训兽笼里搂着一只印度老虎合过影。 咳,老兄,你也不用把我与老虎相比吧。 呵呵,说错话,该罚该罚。 我在公园一角徘徊,手心沁汗。几度欲拔腿走人。却又迈不开步子。 约会的暗号是左手拿一本《中国青年》。穿一件暗绿色夹克,土得好象回到八零年。 鞋带散了,蹲下身去系,突然闻听一个坚决的声音道,请问你是朱寅先生吗?声音昂抑,果然有女中豪杰的英气。 我是——我慢慢抬起头,脸面对她,想投以一笑,嘴角刚开始扯动,就看见她惊得眉毛乱擅,连连后退。 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再见! 喂!小姐,你掉钱了! 这位新女性,连钱包也不要。逃了。 由此得知,这疤猛于虎。 对镜洗脸,那疤被凉水浸了,便红得发紫,向我怒目而视。我说你还别不服,你真的很丑。而且是丑得吓人的那种。 今天天气很睛朗,照旧带上那副面罩墨镜,吹着口哨出门--- 我是一只不快乐的老老鸟,想要找一个自己的巢却总是找不到。 二 疤疤 虽然我丑,但总还算身为城管,还跑点酒生意,因此多多少少有点钱,这世道什么不是钱? 晚上约了朋友去蹦迪,清一色的光协会员。 这家舞厅有个不错的名字,“烈艳”。它能艳到哪去,再艳艳不过脱衣舞女。而恰好缺的就是这个。 伴着强劲的节奏,男男女女疯狂的晃臂扭臀。也不见有特别出色的。他们也去扭了,我独自喝着啤酒。无趣中。 又见老左。只见他拉着一位女子,向我这方向指指点。那女子频频微笑晗首。 我差点喷酒。 “嗨!朱寅。” 她走了过来, “能不能聊聊!”这里很吵,她几乎是在嚷叫。 “你?好!” 老左在那旁窃笑,老脸绽得跟花儿似的。 不过还是得谢谢他,自这迪吧起,我因此有了五来以来第一个女友。 她叫芳芳。税务工作者,单位好,模貌佳,象这种条件看上我的可算是开天劈地头一糟。 最重要的,她居然不惧怕我这疤,居然还赞它很性感。听到这话,我差点感动得流涕。 芳芳,您瞧多好听的名字。 芳芳,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你最好啦。 咦?我哪里好啊,要多丑有多丑,你看仔细了,这里可有一条疤。 不丑啦,就是疤疤好看。 这是我与她做爱之前的对话,我的疤疤因她的话变得好冲动,想全力表现 一翻,它开始发红,泛紫,弄得我半边脸也酥痒起来,一发不可收拾。 与她恋爱的一个月里,我都没戴那副面罩式眼镜,被她挽着在大街上溜达也觉得自己的模样儿其实特帅。 一个月之后,我们分手。理由是出现了这样一个男人,既有钱,相貌更号称英姿飒爽,我的“疤疤”当然不是他的对手。它只是一条丑陋的裂纹而已。 我又戴回那副墨镜,觉得阳光不止是刺眼。 我还是一只老老鸟,在死之前可能也没人要。 老左,你若再给我相亲我就与你翻疤不认人! 三 正式恋爱 在街头偶遇英子。大唤三声她的名,她方回头,并始终不知是谁。直到我礼貌的走到她面前,摘下墨镜对她嘿嘿的笑,她才晃然大悟。 老同学!好久不见了。 她认出我与我攀谈,把笑言欢,却始终不以我脸上的疤为怪。果然不愧我的同学。就是与众不同。 她叫英子,据她自己交待,现在还没有男友,我很惊讶,如她这般婉约的女子怎会没有结婚的对象?屁股后应该有一个加强连才对。 偶然间,看到阳光下她灿烂的笑,飞扬的黑发,有如一面旗帜在招示——同志们,上啊,冲啊! 心想若能有她这样的女友岂不妙呆了。 她居然说自己当上了公安,而且是专门捉贼的那种,我说杀了我也不信,就您这样儿,看是好看,缚只鸡恐怕也成问题。 一天之后,她居然真的买了一只老母鸡带到我屋里,亲自将它放了、再捉住、缚上、再杀之。做得行云流水让我口瞪目呆。只是那只母鸡也太给她面子,老实巴交的站着等她来杀。我说,呵,这只鸡肯定不是母的,不然怎么被你迷得跟傻了似的。 “就你会说,还不来拔毛!” 恋爱从这只鸡开始,在这之前,我还不知道原来老母鸡除了可以补虚之外还有媒婆的功能。 我们展开了每对恋人必做的功课,逛街、牵手、拥吻。那段日子,她让我几乎忘了脸上的疤痕,忘记多年前的痛,心里塞进的全是温存的甜蜜。 “我们结婚好吗?我向你求婚!”我献上一捧玫瑰。 她脸色绯红,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你先见见我的家人吧,听听他们的意见。” “没问题!” 四 面试的小偷 见未来的岳父岳母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所以今天一早我就请了假,把老左拉到家里,请他参谋,我应该穿哪件衣服,带哪种礼物,梳哪种发型,还有!要不要遮遮脸上这道疤。 毕竟老左才是朋友里最关心我的人。 弄了一整天,最后经老左审核定夺,决定穿黑西装,打紫领带,这样显得比较庄重。礼物准备两份——两瓶茅台,一套高级化妆品(也不知那老太婆用不用得上)。至于脸上的疤就无法可想了,因为老左说,丑媳妇总要 见公婆,丑姑爷也一样。瞒得了今天,瞒不了一世。 老左与我一齐出门,前路风雨未卜,他激动的拍拍我——哥们!祝你好运! 我说,老左!好!紧紧抓住他的手以赴刑场前壮烈向他作同志式的道别! 坐在车里,紧张得象找工作小偷,面试的时候,既想被录用,又怕被抓住。 五 她的话,我的伤 “你叫朱寅对吧,你还是回去吧。我和她爹不会让英子嫁给你的。” “你既没有英子的学历高,单位也不好,而且还是个城管!你知道别人都管你这职称叫什么?城市土匪!说什么做酒生意,还不是四处跑腿的土老板,我们英子可是公安干警!,不可能与你在一起。” 老太婆接着说:“我们英子要找的是年轻小伙子,最好是税务,工商,或者市委的,明天我就给她介绍去。看看你这岁数,看样子也三十好几了,脸上这道疤!也不知是干了什么亏心事才被人砍的!吓死个人,英子怎么……” 不等她说完,我大喝一声:“住口!你说我什么都可以,请你不要说我脸上的疤,不就是不让我与英子来往吗?老子马上就走!你神气什么!公安有什么了不起!” 甩门而出。 走在回家的路上,将提在手里的东西丢进河里,酒还是留着,不喝白不喝。 夜雾渐浓,没有英子,老子明天照样活。 这疤,是我一辈子也抹不去的痕迹。它更象一种纪念,让我永远记得五年前,妻临死的那天抓住我的手,颤微微的对我说:“好好的活下去,将来再讨一个好的!答应我!” 妻丢下我一个人走了,让我承诺一个连自己无法实现的诺言。 可是,妻,你知不知道,没有人会因为我脸上的疤痕而再爱上我的灵魂。你是今生最爱我的人。没有人再值得我爱了,老婆。 今夜,我哭得希哩哗啦。 后记 ——五年前的车祸夺去了他妻子的生命,一块钢板,穿过她的身体,并在他脸上划出一道触目惊心的痕,这就是这疤的来历。 颜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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