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动用了很多关系才将我最后按排到本地的新华书店里做宣传。呵呵(写到这里,笑了两声,心情好过多了),那时没有策划这一说,我那个时代就是这个样子的。有个好的老子罩着,干什么都能干得风生水起。一句话,省了一个平常人在社会上至少滚打十年的脚力。
然而二年之后,我却放弃了这个让本城人也让我的哥们垂涎的美差事,无他,惟心寥尔!想我一个年轻力壮的爷们怎能在这么好的如花似玉般的岁数一天到晚猫在书店仓库里抱着《菜根谭》《罗兰小语》之类的狂噬着走过四季?每天下了班和一帮哥们到处去喝酒,打扑克或是被书店里同样有家资背景的男女同僚们拉着去唱歌,跳舞的日子也让我腻了。
那一阵子,我特别想晴,夜以继日,无以复加。尤其是在夜里,我不敢和朋友或是什么人一起出去应酬或吃饭,我深深惧怕那种散宴之后的孤独。我时常一个人在阒无人迹的街上走,心里回味着做晴的影子时的那个我,那段时光,每一个细节都被我翻得破了边儿,卷了页儿,翻着翻着,我便不自已的无声而泣。
有时候我看尽每个台的电视节目仍无睡意,就找出一瓶半瓶以前喝剩的酒,胡乱喝几口,然后才迷迷征征地躺下。我从不拉窗帘,我畏惧黑暗,生怕我睡着的时候它会无声地吞噬了我,一室光洁总令我感到晴的存在。有时在床边,有时在窗旁,有时笑吟吟的,有时不说话,有时满眼泪光的注视我。
我觉得自已成一个不完整的男人,徒有之表。每天徜徉在故枝哀伤地啾鸣,了无旧日情形,却久久不肯离去,真象一只悲恹的笼中之雀。
我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地做起了市场销售。在此之前,这个公司刚好做了很大的变动。业内人士谑称之为“大换血”,一朝天子一朝臣,先前公司的宦人宠人在本次大换血中均幸被罢黜。还由不得我对此做出幸灾乐祸,我便同样有幸被厚了同样的“礼”遇。新老总从遥远的中原不仅举家迁移至此,且齐刷刷地带来大批的旧朋故知泰然安插在公司的各个要塞险喉。
我被发配的地方前无古人,后有我往。下活时部门主管说了很多“机遇与困难同在,推销员甲,推销员乙去孤岛贩鞋,甲回来说那里根本无人穿鞋,没有市场,乙回来说无人穿鞋,才有市场”之类的话。好象全国就这么一块宝地他象多儿多女的母亲把仅有的一口饼子留给了最小的老疙瘩一样留给了我,钟爱之情溢于言表。
我骨子里有一种与生俱有的,天然的勇气,这使我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里显得熠熠生辉,在哥们中屡立不败之地。“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我素无大志,但我是好斗的男人。我这种脾性本地方言曰之为“梗梗”(音‘更’)。
男人当象豹,可以有伤痕,却不可以忘记奔跳。奔跑是男人的职责,世间永远没有走路猫样温柔无声息的豹子,男人亦不可以秉受平庸和耻辱。我象是一只远道而来的豹,起程晚了些,但毕竟是来了。
某年年岁,我收到一个旧时同学的信,邀我去那个久违的城市一坐,信中言辞恳切动人,流露出对我们那时亲密无间的深深怀念,我于是欣然前往。
车抵伊城,已是黄昏,天气很好,空气温暖而又微潮湿,完全不象是那种北方城市的冬天。偶有风吹来,也出乎意料地显得楚楚动人。十年之中,我又走遍了很多城市,南方的,北方的,而且,经历成就了我今天的成熟和淡定。然而,在我步入这个城市的一刹,我竟仍有些不自然,竟亦尚有些羞涩的心情。
几个当年动辄啸聚在群的混混哥们如今都无一例外成了衣冠楚楚,笑容可掬的大男人。每个人都笑容满面的同其他人寒喧,握手,一点没有夹生的意思,好象我们昨天还见过面,好象这是一场预谋已久的商业party。
没有人真的喝醉,但几尽推杯换盏之后,男人们借着酒意互相行询曾经彼此熟悉的陈年情事,早恋在我们那个时代并非稀奇,人人参与,不计结果;靓妞在侧,夫复何求?这曾经是我们一致私下达成的共识。而在“遭遇”晴之前,我是此美识的发出和倡导者。
一帮人对此中已娶妻生子的哥们极尽痛侃和讽刺,对不幸犯了涛天大错将初恋娶回家的更是无情的围剿和批判。甚至拎着酒瓶子做危言耸听状要将这种不遵守共识的人踢了出局。尘封的往事在我们开心的大笑中被抖得无衣蔽体,渐渐地,将它孩童般纯朴的样子露了出来。我因为坚定不移地执行此共识数余载,转辗如今还是美丽纯洁的孤家寡人一个,被众人群起封之为:“天乙真人”。
子夜时分,我送一个看上去喝得烂醉的哥们回家。他看上去有些趔趄,却说了很多并非醉着的话。
什么年代了,还这么咬定青山不放松?赶紧学哥们我找个人嫁了,过日子就得随遇而安。想当齐秦你还不够资格,王祖贤也瞧不上你这酸相儿。
你的铁子(东北土话,情人)早就当别人媳妇了,她爷们求车还找过我呢。你要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也行,明天我去给你捎信儿,你们俩私奔的机票和护照我包了。
第二年年关,我在公司男女同事一片虚情假义的惋惜声中结束了我的处子时代。我与本部门的一个喜欢我很久的女孩子结婚,就是我现在的老婆。她从末对我示爱,但我每每已经感觉到啊,人非草木,更何况象我这样早就身陷囹圄,在美女堆里浪荡数年之流?我象蓄意多时那样“鼓足勇气”与她约会,又象模象样地在一起恋爱了一年,然后就结婚了。我从没有告诉她我知道她喜欢我,她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女孩子。她爱我,已经足够。男人不需要将女人的爱摆在世俗中炫耀。虽然我无任何宗教信仰,但还是和她一起去求了个吉祥顺泰的日子做为婚期。
只有一点我深觉得愧对昔日的哥们,我结婚的时候,没有设下一桌酒席,这使我在日后的同学聚会中备受挤兑,险些惨遭削发为尼之戮。在蜜月伊始,我就带着她穿梭,游弋在我曾经去出差的各个城市里,从一个城市抵达另一个城市几乎是飞着去的。我跟她说,我享受过的一切她都更有理由去同样享受。
在我无所事事的学生时代里,我曾反复设计过两种我和晴的结局,但都不是现在的样子。说“反复”并非我的态度是游戏着的,那只不过是太极具匠心的结果。无论第一种或第二种其本质大抵是相同的。那就是,1,皆大欢喜,2,美梦成真。二者不相伯仲。我不是个喜欢悲剧结尾的男人。
工作,钓鱼,带着儿子飙车是我现在的生活内容,还不能少的是,由每年一度改成每年两度的同学聚会(实在是众口一致使然),以及老婆在想吃红烧肉时我再忙也得露一手的厨艺。
有一件事我尚不能回避,那就是我的好色之心虽年事已高尚不能减,在老婆面前我只字不提,在办公室我对着电脑输入的网址却令众同匪夷所思而不得其解。
http://xiaoqing.com(搜索筱晴)
郑重警告:本文最末一段文字不准e-mail我老婆。我儿子也不是吃素的。(他不许我欺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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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中学时代的男同学的故事为脚本,穿插了我个人的想象,让它更象一个能看的贴子。
挂一漏万之处,请旧时的同学海涵。 偶有胡诌,更因想让一个理想中的男子离活着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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