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眼看诗之四十一:
人鬼神魔颠倒看
有研究者指出,“对传统民间邦会和旧有黑社会组织的继承,加上对国际成熟状态的黑社会犯罪方式的摸仿,形成了现阶段中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独特形态”。当代中国各地已形成数量可观的黑社会组织,并且犯罪的组织化、智能化程度愈来愈高,从一般性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进化到有组织犯罪的高级阶段----------黑社会犯罪。
2000年12月10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牲质组织犯罪的法律解释》正式实施,国家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为期10个月的打黑专项斗争。老枭有诗助阵:《读报》
警匪相勾结,竟成貉一丘。
小民真似草,浊浪俗倾舟。
怒自心头起,泪从笔底流。
上方悬法剑,除恶莫夷犹。
其实,更可怕的,还不是黑社会组织的泛滥,而是猫鼠一家、红黑勾结,是三个代表变成黑社会的代表,是护法神变成害人虫,是法制精英成为违法、枉法的败类,是红色队伍的黑化。
说说公安司法机关吧,曰前从网上看到一篇《近年来司法败类贫婪淫乱弄权录》的文章,文中列举了“极少数”司法人员的所作所为:
宁夏盐池县公安局交警队原队长余谦
广西隆安县前公安局长陆世长
山西绛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姚晓红
河北霸州市康仙乡派出所原副所长杜书贵
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
辽宁锦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赵国利
江苏常州市原公安局长周顺安
浙江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吴伟虎
广东江门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兼局长伍仕华
广东江门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兼局长伍仕华
广东化州市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曾胜
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原所长查贵今
海口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德伟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原院长黄松仁
湖南邵东县司法局原局长刘玉槐
广西罗城监狱窝案
原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曾新民
据《滇池晨报》和新华社消息:云南彝良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栗某,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先后抢劫3名客运摩托车主。老枭有《贺新狼》曰:
怪状今尤绝。又新闻,堂堂书记,上街行劫。黑白并行真霸气,不愧抓公检法。好似那,泼皮牛二。费尽心机冒尽险,笑此君,手段何其劣。门路少,心眼缺。 滔天恶浪凭谁遏。羡高明,暗中交易,不伤毫发。私设公堂收乱费,下手从来更辣。巨盗大偷何处去?去台前大走官场穴。心更狠,路尤阔。
丽水是我故乡。近二十年来,丽水黑帮昌盛之极。读《南方周末2000年7月20日报道,《丽水怪案何时真相大白》,有感于怀,愤填此阕:
社会何其黑。怪年来,梁山好汉,满街团集。怪案频频寻常事,休怪公安不力。怪只怪,时逢改革。百姓自然无活路,便上流人士也遭屈。案莫破,弊深积。 诈敲勒索沿成习。更那堪,黑红两道,纵横交织。多少堂堂公检法,幕后居然降贼。官与匪,同心同德。曝一角冰山何足诧,世滔滔,真相难全白。宜自量,守其默。
不但手握地方治安大权的公安基层官员不断落入犯罪的漩涡,还有公安系统高级官员的犯罪事实不断曝光,如公安部副部表李纪周、福建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等。
以上各级领导同志的光辉事迹早已披露出来,用不着老枭再隆重介绍了。老枭想问的是:这些土匪、流氓、恶棍、人渣,这些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是怎样混进公安队伍并长中短期作威作福、称王称霸的?是谁给了他们如此之大的作恶的权力?为什么平时党纪国法约束不了他们,而需要一次又一次的严打、甚至需要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批示,才能侥幸掀住他们的尾巴(如绛县三盲院长姚小红,就有江泽民、魏健行、罗干等大人物批示,才予拘捕)?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多的领导同志会在堂堂司法机关中堕落、腐化、变质?在浩浩荡荡的公安队伍中,还隐藏着多少这种流氓、土匪、恶棍、人渣?
问题究竞出在哪里?
代号“猎狐”、“怒潮”、“零号”、“狂飙”的打黑战役,成果辉煌,一方面说明高层打黑决心之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制度出了大问题,成了滋生黑社会和红黑勾结、红色黑化的丰肥土壤。单靠疾风暴雨式的严打,是冶标不治本的,过不了多久,死灰复燃,依然是“是非黑白原难辨,人鬼神魔大可疑”的荒唐世界。诗曰:
长刀劈罢火来熏,一度春风又堵门。
何故恶荆除不尽,只除枝叶不除根。
只有改革现存僵化体制、铲除罪恶的土壤,才能标本兼治,建立法治的尊严。
可恨老枭一介书生,愧无能力澄海清天,还我朗朗乾坤。罢罢,且躲进网上江湖、诗歌世界,弄个盟主当当,还望众诗雄投我一票。小诗一首,代英雄贴奉上:
渐深于世渐心寒,贵贱神魔颠倒看。
且向吟城称帝子,外间荣辱不相干。
东海一枭200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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