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下午我们去看电影。
我和毛毛。
这个句式多么像在说,那个下午在旧居写信。开始我是在屋子里写信的,后来我们就去看电影了。
毛毛是我的网友,也不算很熟。见过几次,内容无非就是吃饭喝茶。我写信写得愁苦,抓起电话薄,正好翻到他的电话。拨过去,他居然一下认出我的声音,并声称自己现在很无聊。
那么好,我们去看电影吧。我们去KILLING TIME。
他问:你想看什么呢。
我想了想,我一直想去看《北京爱与乐》。吴彦祖和舒淇都是我蛮喜欢的香港演员。我想找个人和我一起去看,因为有人告诉我,一个人去的话,会哭的吧。开始我想和汐去,可是她现在很忙。我在C大看见她,她穿着玫瑰红的套装,尖尖的高跟鞋子,说正在找工作。后来她被保送读研究生,为此放声痛哭直到头痛起来。我想如果是我还要继续在这里呆上三年,我会哭死。
那么,我还可以找S去。可是她周末去了峨眉山,和和尚打麻将赢了钱,在电话里声音听起来很兴奋,也很漠然。
毛毛,我想看《北京爱与乐》。
啊,那是个好片子我也想看,只是现在应该已经下片了吧?
不知道,我们到太平洋去看看。
-----出发前我想我也许该穿裙子,我有驼色的裙子,配淡青的毛衣和深紫的兔毛围巾。在裙子上缀一朵一朵绢制的紫红玫瑰。那么的女性化,在电影院哭起来也可以理直气壮一点罢?最后我还是穿了牛仔裤和大外套。我已经疲懒不堪,有点赖兮兮的。
毛毛还是毛毛。
我们是两千年认识的。那阵他快要从C大新闻系毕业,论文已经完成,工作也找好了,空闲的天天挂在网上。我们一天换一百二十种方式斗嘴,每次都是我大获全胜。最后他们一寝室的大男生轮番上来挑战,一一败北。见面时他看我的眼光颇有两分崇拜,夹在火锅袅袅的热气中一眼一眼飞过来。
那天一起吃饭的还有他朋友的女朋友。他朋友在上海做事,很有点不得志。这是从他们对话里听出来的。毛毛一边劝慰那个女孩子,一边跟我嘻嘻哈哈地喝啤酒,我们一共喝了五瓶蓝剑。回去我吐了。
事后毛毛问我: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认真的说:你一看就是个好人。
他很失望的说怎么就这个印象啊。
我答非所问的说:你那个在上海的朋友姓氏真特别。他叫斯年。
斯年已逝。
毛毛后来毕业,在省报当摄影记者。有次我们在肯德基喝汽水,进来两个喇嘛,毛毛想给他们拍照,叫我去说。老喇嘛不懂汉语,长的很慈祥,有点像影星姜大维,一口口吃着奶昔,好奇的看着我。小喇嘛青光光一个头,连连说不能拍照,但最后老喇嘛听懂了,竟然一口应允。
就是这些芝麻零星的小事,据说毛毛有次被派去扮做花柳病患者到医院拍一些隐晦的镜头。我听了,觉得微微的怜悯。
但是他的朋友每每拿我们开玩笑,我还是一味做天真状,听不懂呀。
他问,我也说,不知道啊。
是一种很温和的拒绝。
怎么可能呢。
太平洋是我常去的影院。但是还是没有我想看的片子了。我和毛毛坐在绿色的塑料椅子上喝可乐。他说,总得看点什么吧,既然都来了。
我愣怔地咬着吸管,我懂他的意思了,是的好象很多事情别无选择。既然如此你别无选择。我记起出来前我写在信纸上的话,我写。
我为他伤心到底。
到底就是很久,久到别人都以为你已经忘记了,你还记得。心平气和地记得。
其实是不对的吧,这部片子看不成,我就换一部,很久以后我就忘记了。不会对没看见没亲历的内容耿耿于怀。
我没有看到《北京爱与乐》。始终没有。
我看的片子,那个下午我看的片子,我记不得名字。看到一小半我睡着了。还做了梦。梦里我不知道跟谁振振有辞的在讲:我又没有错,我只是爱玩。
真的,我有什么错?我不过是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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