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曰:
俺是一只驼鸟,遇见大风,就逃啊逃,一头扎进书里去了。
“书贵细读,犹贵慎思。”认真想靠读书来长学问,这两句话是份内的事。尤其是学术性著作,不留点神,自己折腾着理清行文脉络,挖掘立论核心,难保不有意无意间,被作者当鸭来填了。
小说散文之类,似没必要这么讲究,作者能说会道,引得人不自觉地跟他后面走,一路小跑,猛抬头,早不知到了啥料想不到的地方--那是人家的本事。要的就是这种劈头盖脸促不及防的审美效果,过瘾。太冷静了,适合做评论家,但他们从作品中得到的精神愉悦,还不定能有普通读者多。
看过个笑话,一人夜读《说岳》,读至秦桧害岳飞处,拍案大骂。老婆劝道:“家里的几张桌子都让你这么拍坏了,好歹留一张吃饭罢。”此人大怒:“这贱人不许我骂秦桧,难道和他有奸情?”将老婆痛打了一顿。
书读到这份上,也算是出神入。。。。。鬼了。
另一则故事上得了台面些。说北宋苏舜钦年轻时住在舅舅家时,每晚读书,必饮酒一斗。老舅觉得奇怪,某夜遂潜来偷窥。见正看《汉书·张良传》呢,到博浪沙飞椎击始皇一节,跳起来抚掌长叹:“惜未击中!”“咕咚”,一大碗酒下肚。再读,又跳起、鼓掌、拍案、感叹、喝酒,一人一书一斗酒,搅和得十分热闹。老舅心疼曰:“有这样的下酒菜,恐怕一斗酒都不够他喝的呢。”这个苏子美可谓是深诣读书之趣的。
忽然遥想峥嵘岁月,当年一册《共产党宣言》,引无数热血青年闭门夜读,然后跑出门去,抛头颅洒热血,创了个新中国。一本《我的奋斗》,也看得一帮纳粹右翼份子激情彭湃,上街往黑人身上泼汽油。一篇《第一次亲密接触》,害得那段日子网上到处是痞子王、痞子赵。
民国时有读《蜀山剑侠》后入山寻找剑仙的中学生,十九世纪欧洲有抱着《少年维特之烦恼》跳水自杀的失恋青年,法制报上有强奸了邻家女孩,痛哭流涕怪罪色情小说的少年犯。
真是同情他们不起来,想不通呐,这些东西,年少时咱也统统看过,怎么就没事。好比失恋人人都经过,可失完了就变花痴的到底也没几个啊。
如何说?本是你勾我引,你情我愿的事,读者与书,谁都怕遇人不淑,误了终身。
书之误兮,大不了送进厕所,人之误兮,将置之何所?
能进复能出,也许这才是比较适宜的读书态度。出出进进之间的得失耶,我想了想,要往深广里这么一推,俨然也就成了个人生哲理。
中国几千年来的读书人,玩得不也就是这么个“邪活”(咱家乡话,有花招、吊诡的意思,指一切看似高深莫测的东西)?
书里书外,都是个波澜翻覆。有时候,路走不平,实在是自家下盘不稳,怪不得谁。
也有自家扎好了把式,人硬不让你上路的。拉伯雷写《巨人传》,自己逃亡国外,出版商反应慢半拍,被捉去烧死了。那个专写色情虐恋小说的萨德候爵,影片《鹅毛笔》的主角,后半生关在精神病院里研究S/M。咱们家秦皇事迹高古了点,往近到清初中叶,不仅写书人常被诛灭九族,连承印的、校样的、作序的、看的、卖的也一并拿下。再近,余温犹存的,还有八亿人民人手一本红宝书、几乎全部外国、古代文学都改名唤作“大毒草”,瞅一眼就会倒霉的年代,那些大场面,我没经过,可听人说过,看人写过,比韦爷小宝闹不明白的“蚊子肉”更精彩多啦。
看来,比六十年代人晚出生十年,就是好。小学看完四大名著,初中课桌下偷窥《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金瓶梅》,他们有这机会么?再后来,八、九O年代出版业一片混乱,书读得泥沙俱下,人也混得不三不四,可总比现在成天捧着日本漫画的新新人类强哇---那都是啥弱智玩意儿,撇撇嘴角地说。 得,读书的家伙就是如此这般,把人得罪光的。
康庄大道你不走,泥水坑偏踏进来,挨扁,活该。
书乡亦一大世界,跟外面的那个同样广漠、复杂、离奇莫测。唯一不同的是,喜欢时可以流连忘返,没人催赶着关门歇业或查三证;没兴趣呆下去的时候,也大可以拨足离开。
合上与打开,刹那间就“生活在别处”,嗯,就这种感觉蛮好。
可取者,有此一点,足矣。
啦啦啦~~~~
风停了。看这只驼鸟它,拨出头来,继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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