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色旗>>支持个人>>这么笨蛋

 主题:搬1被劫记

这么  发表于2002-12-16 14:48:37.0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晚,我被打劫了,平生第一次。我住的这所城市,治安状况差强人意,报纸上偶尔出现的刑事案件,总觉得它们离自己太遥远,这就是那天晚上,我们坐在那个倒霉的公园树林里聊天的原因。   公园环抱穿城而过的一条河而建,两岸树林,是夏夜消暑的好地方。九点多,林中很安静,印象中,往年这里是本城情侣们流连之地,现在人踪罕见。后来我们才知道了这种安静的原因。但当时,我一向傻大胆,我的朋友,则是个标准书呆子。所以两个人没有半点不安的感觉,坐在石凳上,透过树木枝叶的阴影,远望着闪闪发光的河水,聊得挺高兴。   将近一个钟头后,我们听到前方树叶被摇动,和人走路的声音,然后两个年轻男人一前一后,从树   丛中钻出,近似于悠闲自得地走过来。   “老板,借点钱花花。”一个家伙开口说。朋友脱口而出:“没钱。” 那家伙弯下腰,脸冲向我们,沉默不语。后来回忆时,我明白到这是威胁的表示,那会儿却辜负了他的一番表情,心中反反复复地一个念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打劫?   另一个家伙走到我身边,拿起我放在地上的挎包,转身就走,立刻消失在树丛中,整套动作促不及防,如行云流水。   我们身前的家伙,也准备走。就着河畔射来的灯光看,这人年纪很轻,不会超过二十岁。我忽然想到包里除了手机和几十块钱以外,还有身份证,补办起来麻烦得紧,顾不了许多,跳起来一把拦住:“兄弟,等一下。” 天知道我怎么会叫他兄弟,大概是才看过一部国产黑帮片的缘故,反正急切中找不着别的词可称呼。我觉得自己语气挺礼貌的,因为那个人也很客气地看着我,至少,没有要动粗的样子。   “包里的东西,算我们运气不好,你们留下吧,但里面有单位发票,好几千呢,你那兄弟拿走我就惨了,帮个忙,还给我,谢谢了。”其实发票是没有的,只是想到身份证说服力不强,才顺嘴撒了个谎。朋友在旁边帮腔:“是呀,举手之劳,把发票给我们,大家就算交了个朋友。”他这话也莫名其妙,没见过被抢了还要跟抢劫犯交朋友的。   更莫名其妙的是这位抢劫犯兄弟,沉默一会,竟然答应了,“他现在不知道到哪里了,我带你们找找看。”接下来的时间,我们跟着他在树林中穿来穿去,寻找另一位兄弟。这场面现在怎么想怎么奇怪,按常理说,他一个人,我们两个,如果“好市民”点,我们可以上去揍他一顿,扭送公安局啥的;要不,就老老实实认倒霉,赶紧开溜。怎么着也不会弄得熟人似的。而那家伙,只有两种可能,别有图谋,或者,跟我们一样,头回生意,紧张地忘了自己在干嘛了。   朋友想跟他套近乎,走着走着,突然问:“抽支烟?你们做这事多久了?”被我狠狠地踢了一脚。无论如何,这回我们算大开眼界了。随着唿哨声,不时从各处冒出个年轻人,明显是一伙的,拿走我挎包的那个,倒始终没看见。他们一律向我们投以惊奇的目光,带路的那位兄弟,则不断解释:“把发票还给她。你看见XXX去哪了?”   朋友悄悄拉我的手:“算了吧,他们是个团伙。”“那我的身份证怎么办?”想到身份证,我就生气,前几天才发现,已经过期半年了。当时还为它费那么大的劲儿。   悄然冒出来的年轻人们,又悄然地消失。领我们找包的兄弟,我琢磨是跟我差不多同一时间清醒的,走到一处极茂盛的树丛时,那厮丢下一句:“我下去瞧瞧,你们等着。”就头也不回地钻进去。朋友悄声:“我们也下去?”“去个屁啊!快报案!”和他手拉手,冲出树林,到了灯光明亮的马路上,打车到最近的电话亭,向110报案。警察哥哥们速度喜人,于六分钟后闪亮登场。   爬上警车赶赴发案现场,我们终于有幸领略了一回警匪片中的破案场面。警察哥哥们兵分三路,包抄公园,灯光扫射,对讲机呼叫频频,沿着河道上上下下搜索了N遍,中间还抓获一个看到警车过来拨腿就跑的家伙--老兄急着找公厕呢。半个多钟头,别无所获,很显然,没有谁会笨到打完劫后还呆在现场看风景的。不过,警察哥哥中,有一位长得真是很帅。脸皮白净,线条硬朗,一双丹凤眼亮亮的,啧啧。决定向他借手机一用:“我的手机被他们抢走了,我想拨一下自己号码看看,也许他们会接。”帅哥哥非常好讲话,在大家一致认为歹徒不会笨到接电话的情况下,仍然慷慨贡献出手机。   手机响了四五声铃之后,那边,居然有人吭声了! “喂?”这就有希望,调整好哀怨无助的情绪,进行对话:“真是不好意思,刚才你拿了我的包,包里有些发票,很重要的,你们那位兄弟说能还给我们,跟他一起找了你半天,后来他到树林里了,不见回来。我们等不及,只好打手机。请你帮帮忙,真的很重要,其它东西我都不要了。”“你这手机号是谁的?” “朋友的,如果你把发票还给我,这手机也可以给你。” 那边嘀咕了阵,“不用了,这样吧,我们把包放到寿春路桥下面的桥洞里,十分钟后你们去拿。”   电话挂掉,这边所有人面面相嘘。警察哥哥们认为肯定是“逗你玩儿”,我和朋友坚持去死马当活马医。真是恨这些带警帽的家伙啊,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了他们的确是最刚愎自用的一个团伙。争论中十分钟过去了大半,最后,决定:我和朋友,和帅警哥,不坐警车,打的过去,到桥下看看,其它人一部分回家,一部分原地留守。   的士司机带我们走错了路,到达寿春路桥时,已经绕城转了小半圈。那个桥洞里,居然,真看到了我的挎包! 帅警哥在一边大发感慨:从来没见过这样守信用的歹徒,笨呐!   这么笨你们都逮不着!看在帅的份上,懒得臭他,检查包,手机当然没了,几十块钱还剩下个五分,身份证在,三五烟没了,最心爱的瑞士军刀还在!花五百多买的呢。由此推论,这帮小贼,果然初出茅庐,没见过啥市面。不过良机痛失,还是挺可惜的的,所以,当帅哥警察问及损失状况时,我恶狠狠地答:“一部手机,还有一千块钱!,一条白金项链!”   后面的事没啥可说了,时间已将近十二点,在警察哥哥们的记录上签了字,大家作鸟兽散,各自回家睡觉。回家后发现额外损失计:裙子被树丛拉出了两条口子,高跟鞋跟歪了一只。另外搏得朋友的赞美一句:“当时真担心他们劫完财会劫色呢,看来你长得还挺保险。”我呸!   每次跟人说起这事,大家一致赞赏抢劫犯兄弟们的信用度,并表示我运气好得不象话,忽忽。。我总结出一条至理名言:晚上,不准备打劫良民的话,黑的地方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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