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在北京看见这样明媚的春色,在别人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温暖时,我夹着根茂盛的莴笋,在间阴阴的小书店里一边回着短信一边打量着书的封面。
她开玩笑说:你不知道吧?我决定到上海工作啦,严格保密哦。
回曰:不信!
可就在那一瞬间,不觉得心念一动。换个地方去生活?陌生与孤单再次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的心。为什么呢?为什么对这两个字眼情有独钟?为什么每一次当熟悉来临之后总是想逃跑,想把亲近、朋友、关怀之类的词放在身后,一人远远的走开去,只用简短的信息和单薄的网络来让自己怀念、微笑、或是满足?就这样一言不发的走开,然后在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重新生活,没有朋友,没有熟人,甚至没有一条熟悉的街,在任何人的眼里,我都不过是个时常独自拎着大篮子逛超市的女子,同货架上的一袋酱油没什么区别。这些情景,想起来都会让自己高兴。会觉得好像在等待什么,可事实上……也只是好像而已。
没有朋友。这句子让我一阵阵的心动。即而,就像个犯了错误却没被家长发现的孩子那样露出个自得狡捷的笑容。
“我们都是很需要朋友的人。”我听着点点头,心里却不停的对自己质问:是么?你有多需要朋友?还是你,只想要相识的过程呢?而这样,算不算是自私?自私,这个词汇我挺喜欢的,它是黑暗的角落里阴阴的眯着眼的小兽,好似漫不经心,却已经把握住了全部。它身上有潮湿发霉的味道,让人觉得冷,又让人舍不得离开。阴性的、冷漠的、安静的、有力量的,这些可以冠予于它头上的形容词是我爱的。
爱。我讨厌这个字。参加过一个调查,问:爱是什么?答:是你永远也到不了的地方。
嗯,阳光真是好,从书店出来,我高兴得把莴笋甩的像鸡毛掸子。同时,耳边回响起上次电话时,我们彼此的沉默,谁也不肯先说再见,只是静静的听着对方的寂静,最后我说“拜拜”,他说“好再见”,然后再等,等对方先放下电话听筒,最后笑,说“真的挂了啊”再想也不想的挂断。这一刻,能肯定是爱情么?不对,他的爱情不在我这儿。呵呵,不要被表面现象欺骗了。而我的爱情呢?呵呵,我有爱情么?
路过花店的时候,买了一大把不知叫什么的绿色植物,听说插在水里每周换一次水就可以生根生长。真是便宜又方便的好事啊。临走时又瞥见黄色的百合,再买两只。于是,花瓶里,黄黄绿绿的使房子一下子就丰富起来。接着就后悔了:其实我喜欢马蹄莲。不为别的,专为它粗而挺直的茎看上去很健康。
超市门口总有个盲人在拉二胡,时而是个老头,时而年轻,时而是个小孩儿,我比较喜欢那个老头儿,因为每次他在拉琴的时候总是很陶醉的咧着嘴摇头晃脑的笑,这使得虽然他的技术没有年轻人好却显得比年轻人投入,当然,他的收入也好。我装成等人的样子抱着莴笋站在超市门口听那嘶哑的二胡声音。年轻的学生相依偎着走过面前,嗯,我也曾跟他这么亲密的上过街,那天,尽管阴天,可我仍高兴得像只喜鹊。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嗯……在这个可以胡说八道的下午,深深的吸口烟,到底应该思念谁?然后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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