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色旗>>支持个人>>这么笨蛋

 主题:江湖岁月

这么  发表于2002-08-27 12:36:09.0


 

我说:试一试江湖吧,江湖中的剑气刀光,在那些日子里将我招引。 我的剑渴望饮血,我的心渴望成名,我的脚踏在通往据说是龙虎风云的京城道上。 一 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天,我坐在驿道边的树下,身边带着一把破剑。有些东西正从我的身边很快地经过,我的头正在剧痛,痛得眼前一片模糊,所以我几乎什么也没看见。那些经过我身边的东西,也许是一队贩枣的商人,也许是一伙镖局的师傅,或者只是一个老人,呼赶着一大群羊。 那一天,对我来说,应该算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虽然所谓纪念日往往只是某些被你自己看得煞有其事的无聊日子罢了。那天,正好是我踏入江湖的第六个年头,这六年里,我在江湖上,正如绝大部分人一样,混得极其平庸,既没丢掉小命也没做出什么壮举。来时雄心勃勃,走时灰不溜秋,估计将来的情况也就这么样了。而在江湖上混得久了,或多或少的都会落下点毛病,不仅仅是变成瘸子或者独眼龙之类,还有很多莫名其妙的症状,我的朋友当中,有一个见到任何圆形的东西都会狂吐不止,另一个每天都要吃几个臭虫下去才能精神振作,还有个家伙下巴底下总围着块孩子用的口水兜布。相比起来,我的毛病倒平平无奇了,我只是每到阳光灿烂的天气,头就会剧烈地疼痛,象被斧子劈开了一样。这时候我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几乎跟手无寸铁不通武功之徒没什么区别。如果仇家众多,比如那些挺有名气的汪洋大盗,就得赶紧找个安全隐蔽的地方躲起来,免得被人趁机杀来报复。但我只是个普通的江湖混混,有什么人会无端地找我的麻烦呢? 所以,这一天,我就这么捧着头坐在树荫下,头痛着自己的头痛,注意不到任何人,也不被任何人所注意。 而当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两只圆头长方形葱绿色的东西时,我就这样直瞪着它们有半个时辰之久才发现那是一对鞋子。鞋子上面还是一片绿,跟青草的颜色差不多。 如果是平时,我当然会立刻想到鞋子的上面应该是个女人,而且是个不会太老的女人,老妪们不会穿这种鲜嫩色彩的鞋袜衣裙。我本来应该朝上看看它们的主人,但偏偏此刻头痛得物我皆忘,所以在发现它们的本质后我干脆闭起了眼睛。 但是我开始觉得鼻尖痒痒的,有什么轻飘的丝状物放肆地在我的脸上拂来拂去。睁开眼睛,我就看见了我自己,准确地说,是圈在一对晶亮漆黑珍珠里、自己的影子。我向后一仰头,就看到了完整的她,这让我很吃惊,连头痛都忘了一小半,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和这么年轻而且漂亮的女子相距如此之近,谁都知道,年轻而漂亮的女子能在江湖道上行走的,必然有不同一般的本领或者来头靠山,她们对我这种混混从来就不屑一顾;就算是窖姐儿吧,稍有点姿色的要价便也跟着上涨到我望而兴叹的地步。其实,所有的女人,关上灯还不都是一样,我这样安慰着自己,时不时地到下等窖子里跟那些庸脂俗粉们厮混一回。相貌平常的女人做婊子,跟资质平常的男人闯江湖一样,如果没有什么难得机遇的话,都差不多是前途暗淡,这样一比较常让我不自觉地对她们有了惺惺相惜之感。 眼前这位绿鞋绿裙的漂亮女人正盯着我的脸使劲儿看,我想她刚才一定是把我当成树桩了,现在正弯下腰来想看个究竟。这也难怪,我的一身衣服是灰色的,皱巴巴还沾了些草茎,我的头发几个月没洗,好象被野火烧过的杂草,灰中泛着黑,抱着头往那儿一蹲,不象树桩就象半截凸出地面的大石头。 我对着她的眼睛眨了眨自己的眼睛,咧了咧嘴,表示这儿蹲着的,的的确确是个大活人不是什么树桩石块。 她说:“你好。”我对她再次咧了咧嘴,这倒不能怪我不懂对女士礼貌,实在是我的头痛得太厉害,在被刚才的吃惊冲淡一点后,它现在报复性地变本加厉,而且以它独立于我之外的判断力作出决定:不理睬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妞儿是明智的选择。 “你是不是生病了?”她的声音很细,象一只妩媚的母蚊子,虽然在我耳朵中嗡嗡作响,仍然很是动听。这回我摇了摇头,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还不走开,只好继续闭上眼睛。每次头痛的时候,我都希望干脆痛晕过去,可是天不遂人愿,它只会越痛越如同清水里的白石,雪地里的炭渣,颗颗粒粒分明。 “我是个大夫。”她说,“很出色的大夫,我能医好你的病。”她要是能治好我的头痛,那么我还能成为江湖中明天的大侠呢,我想。她不是头脑有毛病就是在消遣我,这种人江湖上很多,通常我一眼就能把他们认出来,然后再视情况,决定是不屑一顾,还是避而远之,或者索性给他们一顿教训。江湖上就这样,面对同样的人,你不能采取同样的方法去对待,否则很容易出问题。 她似乎急了:“你不相信?”我摇头。“你到底信还是不信?”我把头埋进了胯间,双手抱住脑袋,下定决心不再睬她。 我的头痛虽然很要命,但它有个好处,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当它去的时候,会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顿时玉宇澄清,浑身自在,让我觉得生命如此美好,肉体如此可爱,由不得对老天或者命运之类的劳什子感恩戴德,这种情况,我找不到别的词可以形容,只好把它叫作运气。由此可见,我的生活中,也不是没有好运气降临的。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以后,现在,我的头痛终于走了,我跳起来,伸伸胳膊蹬蹬腿,左顾右盼一番之后,抓起我的破剑准备走人,我的肚子明显已经饿了。 走出几步,我才想到刚才似乎有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蹲在我的面前,声称能治好我的病。我看看四周,又朝被尘土、阳光罩得白茫茫一片的大道上眺望几眼,她不在。很快我就把她忘了。(待续)

 


这么久没有续下文,是不是有点遗忘了?

何思  发表于2003-04-10 20:14:45.0


 


写不下去了

这么  发表于2003-04-15 01:3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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