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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编织

柔软时间  发表于2001-01-13 11:35:11.0


 

编 织 是什么 可以让一个人 忘记另一个人 在下雪的 冬夜 我一针一针地织着手上这件毛衣。纯白色的开丝米,小翻领,穿在与峰身上一定很好看。白色,是他最喜欢的颜色。 一边织,一边想。那天在绿叶谷酒吧,他慢慢地对我说,对不起,小容,我们分手吧。窗外正下着雪,多好的分手的日子。屋内热气腾腾,我眼前有些模糊,逐渐看不清他的脸。只听见远远的他的声音,对不起,小容。 对不起,我在心里低语,机械地搅着手里的咖啡。三年前,也是这三个字,与峰认识了我。当时他说的是,对不起,小姐,这里有人吗。现在终点又回到的起点。我原以为,我们之间是永远也不用上这三个字的。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代表了我三年最美的时间。 不知过了多久,我看见一片绿云飘了过来,听到有人轻轻地说,小姐,我们要打烊了。我呆呆地抬起头,发现店里已经没有人了。与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我收拾起自己的东西,走出了房间。外面的雪好大,我好想大哭一场,可是眼里干干的,怎么没有泪水?我木然地走在雪中,从这里回家大约要走2个多小时。以前没事的时候,与峰常常陪我走回去。只因我喜欢散步。那时,这条路好短啊,有与峰牵我的手。 不知怎么回到的家中,浑身湿透。我洗了澡,倒在床上,居然还能够一夜无梦。 白天,我一切照常。开始还有人好心地关心我。我皆报之轻柔的微笑,没事没事,都什么年代了,只在乎曾经拥有。呵呵,别人也理解地笑,就是就是,凭你的条件,男朋友还不是排着队的来。可是,他们都不是与峰,我心里说。脸上却是无比灿烂的微笑,这回无论如何要找个有车有房的,省多少精力,口气轻松得让每个人都不得不信。 我养成了发呆的习惯。什么车子,房子,都不上与峰狡黠的笑。还记得他曾郑重其事地对我说,小容,我们的未来可全在你身上啊。我诧异,他接着说,我可要一对双胞胎的,一个象你,一个象我。他哈哈地笑,我羞红了脸,却是无比甜蜜。 与峰曾在一个晚上,抱回一只流浪的小狗,怕我不高兴,紧着解释,小容,你看他的眼睛,多象我,又黑又圆,是个帅小伙呢。 有一段时间,与峰狂热地喜欢上了运动,每天晚上都要举哑铃,只因我笑话他太瘦,将来结婚的时候会抱不动我。 没事的时候,我们也会去逛珠宝店,与峰指着其中的一款对我说,小容,有了钱,我就娶你,就用这个戒指套住你,你就再也不能跑了,永远做我的老婆。小姐,拿出来我们看看。小姐很不情愿地取出了那么戒指。与峰小心地将它套在了我的手上,我伸展我的手指,欣赏着,让钻石在灯光下发出璀璨的光。简单的款式,一个素圈,上面镶着一个钻石,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与峰永远知道我喜欢什么。 与峰,那样聪明的与峰,那样善良的与峰,他怎么就可以那样轻易地抛弃了我,抛弃了我们的未来? 分手以后,我再也没有了与峰的消息。现代都市,离开一个人,也许就一辈子也见不到了。我没有刻意去打听他的消息。一个人如果选择了不见你,你又何苦去追问呢。虽然我很想念他,可是,爱一个人并不是缠住他的理由。就象分手的当天,我都没有问他为什么。问了又如何呢?他已经选择了分手。我们不是小孩子了,都会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任。 慢慢的,我开始接受别的男人的约会。出去吃饭,逛街,看电影,但是从来不去绿叶谷,虽然那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酒吧。那是我和与峰认识和分手的地方,是我的记忆黑洞,我怕陷进去,就出不来。 有时下班回家路过,我会站在窗口,呆呆的看着,窗边的位置是我们的专座。记得,第一次庆祝我们认识周年的时候,我们来的很早,可是那里还是有人了。我有些不高兴,与峰说,看我的。我看着与峰走了过去,说了什么,又指了指门口的我,那些人笑着起身,换了座位。与峰一把搂住了我,高兴地说,搞定了。我很好奇,你说了什么?与峰神秘地笑了笑,说,我只是答应替他们买单。我不信。这时,那些人中的一个走了过来说,祝你们幸福。我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礼貌的笑了笑。与峰有些不好意思,说,我告诉他们我们今天结婚,这是我们第一次认识的地方,想在这里庆祝,希望他们成全了。你不会生气吧。我看着他紧张的表情,心里充满了喜悦,以后我们年年来这里,好不好。与峰握住我的手,风雨无阻。 如今,那里不知又成全了多少情侣,谁会记得我和与峰呢,连与峰都已经忘了我。 多少个月圆之夜,与峰指着天上的月亮一遍遍地对我说,让天上的月亮作证,峰峰永远爱容容,峰峰永远爱容容。与峰,现在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了,可你能告诉我,永远有多远吗? 每天晚上,我静静地织这件毛衣,一丝不苟。掉一针,或错一个花样,都拆掉重织,虽然这是一件注定没有人穿的毛衣。我只是想给自己一段空间,慢慢从回忆中恢复。我选择了一种复杂的花样,有着几条辫子和错花,徒劳地延长编织的时间。好像一只兽,在深夜独自舔舐自己的伤口,茫然地等待它自然愈合。 离开他已经一年了,我终于织完了这件毛衣。象我这样老土的人,在又high又cool的今天大概是不多见了,正如这件手织的白色毛衣,虽然漂亮,却只能挂在衣柜里,不被人知,逐渐失去了原来的价值。 织好的毛衣挂在衣柜里,如此寂寞。我看着它,象看着自己。在夜晚,一次次地纵容自己,沉溺于旧日的感情之中。 外面又下雪了。 我又来到了绿叶谷,一年了,这里依旧是老样子。我又坐在了我们当年的位子上,对小姐说,我等人,先给我一杯水吧。其实,我知道,我等的人再也不会来了,可是却宁愿这样说,自己骗自己。不知坐了多长时间,我突然觉察到旁边有人盯着我看,我有些诧异,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不好意思地冲我笑笑,小姐,等人吗?怎么了?我问。实在不好意思,我女朋友和我第一次约会就在这里,我们还想……我恍然大悟,看了看他身边的女孩,脸上带着局促的表情,眼睛却充满了盼望,俨然当年的我,我有些恍惚。男孩看我不说话,以为我不答应,忙着解释,不行就算了,我早就说了,在哪里都一样的,可是她就是不高兴。我忙站起身,说,让给你们,我也要走了。其实对我来说,才是哪里都一样的。 我走到款台,结账,解嘲地对小姐说,看来我等的人失约了。我看到一张同情的脸。这是与峰离开我以后,我收到的第一份怜悯。我有些心惊,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沦落。生命是自己的,我不珍惜,谁还会珍惜。如果与峰现在看到我,大概该庆幸当初的决定是多么对了吧。 我踩着雪,慢慢地向回走。我喜欢听雪在脚下喀喳喀喳的响声。以前我经常将自己的脚印印在与峰的脚印旁边。我们为了能在雪中留下第一排脚印,曾经半夜去广场。在空旷的广场上,两个人手拉手,他迈一步,我迈一步,雪中留下两排脚印,都是一大一小。我说,不知道的人会奇怪啊,这个人怎么一只脚大,一只脚小呢?与峰笑,搂着我唱,洁白的雪花飞满天,白雪覆盖着天安门广场,漫步走在着雪地上,我和小容的脚印一串串……洁白的雪花飞满天,白雪拥抱着峰峰和容容,漫步走在着雪地上,我要把我的小容娶回家……乱改,我笑倒在他怀里。 那样的日子,怎么感觉好像已是很遥远的事了。 回到家,我终于决定拆掉这件毛衣,与其让它寂寞地挂在那里,不如给自己织一件披风,在冬夜温暖自己,就象与峰当年温柔地抱着我一样。现在,他不在了,让我自己温暖自己吧,冷也好,热也好,路,还是要走下去的。 我开始一圈一圈地拆,很快,领子没有了,袖子没有了,前后片也就剩半截了。我看着堆了一地的细卷线,这都是我一针一针地编织起来的,不满意就重来,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可现在用了还不到半个小时。拆起来原来这样容易,我想。 我把头埋在雪一样的毛线里,积攒了一年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与峰,我要忘记你了,你快乐吗? 是什么 可以让一个人 想起另一个人 在下雪的 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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