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坐过站了,它带着我,还有寥寥的几个乘客,越过站牌,在夜色中呼啸向前。外面很黑,路很陌生,我忽然感到害怕了,我不知道它想开往哪里,以为它不会再停下来。
离开那个男人已经四个月了,是吗?往租住的房子回走的路上,我对自己说。
有些时候,在促不及防空出来的时间里,人会想起一些事情,比如现在,在北京的一个秋夜,在灯光恍惚的马路上。
QQ上,他回复:为什么不说话,只打笑脸?
我心情不好。那晚上打电话给我说说?谢谢,不用了,不想打长途。
只有真正关心你的人或有求与你的人,才会主动打电话给你,电话有时是为了方便,有时是为了不见面,其实你很容易分清这两者的界限。
房间里的电话,总是在深夜响起,无论在家乡,还是北京,或者其它的任何地方。
我跟很多人半夜里用电话聊天,总是他们打过来,说,我听,除了他。
我打电话给他。他的声音在那端,低沉而慵懒,我们说论坛上的人事,说彼此都认识的网友,还说很多的黄色故事,以话语做爱。这个时候,他的嗓子会变得有些沙哑。他说,我想要你。
我也想要你。
那还是算了,沉默半晌,他说。
然后我们客气地挂上电话。
总是这样。
“你其实不算是聪明的女孩。”隔着桌上那壶绿茶、烟缸,他若有所思地看看我。
我知道我没有她们聪明,自从上了网以后,灵心慧质的女孩子见得太多了,她们往往令人无法企及。所以我只是笑,淡淡地,把烟灰弹进烟缸里去。
“可是在某些方面,你又非常聪明。”
“比如?”
“当你是女人的时候。”
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个男人,面孔隐在茶座黯淡的烛光里,没有白日看上去的丑陋。他有一双目光烔烔的眼睛,看人的时候,带着种沉思而探究的神色。我常以为,即使在黑暗中,他也是能够看得见东西的,象猫,一头瘦削的公猫。
他的手懒洋洋地停在桌面上,苍白而宽厚的指掌,和他整个人并不协调。我想象不出,夜里,它在我身体上游走的样子。
他从来没有爱抚过我,也许有,我忘了。
这些年,我的记忆越来越差,早上说过的话,下午就忘了。很多人的面目,在脑海中变成灰黄模糊的一团,我常常怀疑,电话簿上那一页页的人名,是否真的曾经遇见过。
我夜里很少做梦。偶尔的梦境,从不出现任何一个熟人,除了我的外公外婆。他们在梦里,坐在老家弄堂的摇椅上,安静地注视着我,不发一言。风从弄堂口,不停地吹过来,很冷。
他们在我二十二岁那年的春天和冬天,先后去世。我没有回家看过他们,当时没有,现在也没有。
凌晨一点半,话筒贴在脸上,渐渐捂得温暖。
如果,仅仅当作一场游戏,你会跟我做爱吗?
会,但还是不能,因为我不能爱你......因为你说过,你爱我。
我们可以什么也不做,只要偶尔见见面。
可是我只想跟你做.....那种事。
我看见话筒拖着长长的线,飞过房间,碰响空中悬挂的刻有“心经”的铃铛,擦过电脑显示器,撞上了墙面,又掉在地板上。
断绝了声音的来路,也隔膜了思想的去向。
违反了游戏的规则,其错在我。
我曾经有很多的电脑游戏光碟,从DOS下的仙剑、大富翁三,到瘟95、98下的星际、魔法门七、模拟城市。在游戏中,我是英雄,是领主、国王,是爱冒险的精灵王子。无数个电脑屏幕前的夜晚,是充实而快乐的,因为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的终极BOSS是谁。
我认识一个真正的PC游戏玩家,他的电脑除了游戏以外,什么都不做,他甚至不会给硬盘分区、格式化,而他的电脑常常出毛病,我也只有常常带上一堆软件,甚至镙丝刀、镊子,穿过住宅小区的花 园,上他家去。
然后我们一起玩游戏,指挥着那些小人,在电脑屏幕上跑来跑去,互相厮杀或者独自游荡。他最喜欢的是《三国志》和日本的战国系列,我玩不好这一类,所以他聚精会神用鼠标执行着各种策略的时候,我就在一边看,要不睡觉。他一个人住一间很大的房子,刚刚把同居的女友赶走。
那个女孩有时清晨会来到他的门前,执着地,一下一下地敲门,他在里面一声不吭。
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爱玩三国游戏?他回答说,因为有成就感。那什么是成就感呢?他想了半天,说:说不清。
我们曾经一起走《风云》的謎宫,从晚上六点,走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再一起出门吃早饭。楼下那家的老男人,蹲在门前刷牙,他狠狠盯我们一眼,低下头若无其事地吐出漱口水,又瞄一眼,再低头。我们走过去,齐声大笑。
“所有人都会以为我们做了什么。”他嘻皮笑脸地瞅我:“难道我们没有做吗?”我飞起一脚踹在他的大腿上,他大笑着逃开。
“我是说做游戏啊!”
一年半以后,这个男人结了婚,和清晨站在他门口的那女孩。他和朋友合伙开了夜总会,不再玩游戏了。
我发疯般地爱着另一个男人,电话里的男人。
你为什么不喜欢卡夫卡?因为他的东西让我觉得恶心。其实你应该看一看,他会让你找到力量。我不想要力量。为什么?不为什么。
他从卡夫卡里看到了什么?身入绝境,无路可退,坚持不懈?象推着石头上山的那个希腊人?
其实你想做的只是自我安慰。
不,我什么都不做,上我的班,下班看书、看碟、上网、睡觉。
他的职业是图书馆管理员,每天的工作就是趴在桌子上打瞌睡,偶尔和大嫂级的女同事聊天。我去过那个图书馆,很旧很大的房子,所有的窗户都糊上了报纸,白天也点着昏黄的灯,里面人很少,走在过道上,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沉闷的回响。
也许有一天我会自杀。他的声音在遥远的地方。
为什么想到自杀?
如果我说是为了社会,为了公正,为了杀不完的贪官污吏,上不起学的农村孩子!你信吗?
我无言以对。我相信,可是不愿意相信。
他永远不可能去自杀,也许会自杀的是我,因为我已经无聊得太久了。
有一天,玩电脑游戏的男人来找我。我刚辞了职,每天无所事事地在家上网。我们挑了很多旧的游戏光盘来玩,但提不起精神。他忽然说:“我们玩点别的游戏吗?”“游戏规则呢?”“随时存盘。”
我微笑着伸出手去,抚摸这个男人的脸,他长得很帅气,脸庞棱角分明。
我说:好。
他是个很好的游戏玩家,我是他的好搭档,在那个时候。后来他带着我在夜色中走遍了这城市的娱乐场所,我第一次发现,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跟我一样因无聊而无耻的人。
我知道了什么叫醉生梦死。
在梦中,我经历过死亡。我看见我的身体伏卧在十八楼的下面,她一动不动,安静得有如熟睡。我平躺在空中,被急速的风推向远方,天空渐渐阴暗下去,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从来没有如此刻般感觉到自身的存在,在扩散,在消失。我闭上了眼睛。
我推开他办公室的门,他从桌上抬起头,看着我,表情慌张。
“我想借一本书,英文版的《城堡》。”
他默默地转身,从书架上找出书,递给我。
“你看得懂吗?”
“不懂。”我的英文水平太差。
窗外传来建筑工人电锯的声音,阳光透过窗缝钻进来,这间屋子里面到处是飞扬的灰尘,只有他一个人。
他从背后靠近,按住我的肩膀,不发一言地进入。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路边的高楼下围了大群人,还有警察。
“死了吗?”“死了吧。”“那么高的楼......”挤过喧哗的人群,我一眼看见了她,伏卧在水泥的地面上,一动不动,安静地有如熟睡中的孩子。她黑色的裙裾被风反掀起一角,露出内裤的蓝色花边。很少的一摊血。
我转身挤出人群。
阿秋说:你到底想怎样?你还是走吧,再呆下去你会发疯,我不想看到那一天。
阿秋是我中学时持续到现在的朋友,这个世界上唯有她知道我最多的事情。她刚刚结婚,刚刚买房子,有一个疼爱她的老公。
她还在不停地说,烟抽得我的头开始缓慢地疼痛。
我也不想这样,你知道吗?生命是一场搭车旅行,如果你坐过了站,只有灰溜溜地在下一站往回走。阿秋,你知道吗?
世界在下坠,而我在上浮。妇科检查台上的灯光明亮得刺眼,只要闭上眼睛,你就会感到幸福,这是伍佰的歌。
“你怀孕了。”
我知道,我知道,来检查只是为了打掉它。
“确定不要吗?”
不要!不要!不要!那个黑裙的女人,在尖利地狂喊,只要闭上眼睛!
我睁开眼,微笑,看见老医生布满皱纹慈祥的脸庞就在灯下。
“是的,现在还不想要。”
当它开始疼痛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会死,血不停地往外流,可是它不肯出来。电脑还在放着音乐,网没有断,QQ上朋友的话一句一句发过来,天气竟然晴朗得如梦境一样不真实。
医生说它是一团白色、毛绒绒的小东西,象什么呢?夏天里的蒲公英吗?老家的夏天,河堤、田间,到处是它们小小的身影,风一吹,四散的绒毛。可是蒲公英的种子会扎根,它不会,我恨它。
它不是我的孩子,它却不肯离开。
朋友的电话打过来,我痛得无法抓住话筒。“你怎么了?北京的工作安排好了,到底来不来?”
喂喂?
电话断了,它终于走了。
我不知道它的父亲是谁,这些年,我忘了很多事情。我的手头有一张车票,我知道我不会忘了班次和时刻。
我离开了,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除了阿秋和她的老公。
车还会继续地开,沿途会上来更多的人,看着那些陌生的面孔,你安静地扭过头去,窗外风景才入初秋,你闭上了眼睛,你知道,他们再不会跟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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