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十病:
第一病:贪。此为做人、行棋首病,围棋十诀也把“贪”排在第一。“贪不得胜”或“不得贪胜”并无本质区别,但“贪不得胜”彻底封了得胜之门,而“不得贪胜”更从棋理上就否定了围棋“唯胜论”(当然更不能“唯败论”)。围棋小到一盘棋局,大到其跨越时空无终始,是胜负(黑白、阴阳、方圆)共同创造的美之极限,特别体现为半目胜负和无胜负之局。所以,犯此首病乃不明围棋本质、围棋棋理所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贪”字无异于行棋做人的自我背叛。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若不防微杜渐早治此病,则极易入膏肓而弃自我于围棋门外。可叹的是,现在很多棋手沦为“贪”胜者流,即使得胜于一局、一时,又于围棋沧桑有多大意义?一个“贪”字岂止是不得胜,实质上是葬送着人和棋啊!
第二病:躁。此病与首病“贪”相关联而得。无论是见利忘义、急于求成导致的浮躁,还是偶遇挫折便沉不住气的浮躁,乃至气急败坏的烦燥,抑或因较大失误导致心灰意冷的焦躁,皆是首病“贪”的并发症。前病成之于内,后病形之于外,终导致不能登堂入室自绝于围棋。
第三病:骄。骄兵必败,诚若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何骄之有?你即使是超一流了,然技从何来?又当何去?只有永远诲人不倦的义务,没有半点盛气凌人的资本。以生为师、教学相长,乃系教育原理和规律,“活到老学到老”、“三人行必有我师”,吴清源大师、曹李师徒等榜样在前。骄一分则败一分,骄一时则可能导致败一生一世!从一定意义上讲,骄无异于慢性自杀。
第四病:狂。骄之成性形于外,则狂。骄尚可救,狂则难治,有若狂犬疯牛等病症。
第五病:疑。即犹疑不决?优柔寡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此病缺乏胆略、魄力,抑或患得患失所致。须知,机会是转瞬即逝的。
第六病:欺。实力过人,以欺人为快。保守封闭,袖里褪金,欺弱也属病态弱者,即所谓欺弱必怕强。殊不知使对方强大,方能使自己更强大,此乃真正的强者之道。 第七病:诈。兵法虽云“兵不厌诈”,但“诈”实乃虚张声势一病,靠病弱虚诈之躯,纵然可以偶尔侥幸得逞,能再一再二再三吗?!
第八病:骗。骗人如骗己,行棋与做人在这一点上无异,那些骗招概为骗己招。 第九病:偷。即使不是偷拿或偷放盘上棋子,用某种方式转移对方注意力以偷梁换柱,也是把一个“偷”字写在了额头。
第十病:利。此病也与首病直接关联,即如肿瘤存于脑际,也许暂为良性,但极易转为恶性而不治。最让人不易警醒的是:往往包装以冠冤堂皇,实际口问心,问到底,定能明白。本是开发人类思维智慧的民族文化瑰宝,怎么潜移默化成一块追逐名利的敲门砖了呢?是何方魔头牵引自己奔向名利的魔窟?
以上围棋十病,首尾相连,贯穿着一个“我”字。围棋乃“我”与宇宙之交流,以“我”之狭隘探宇宙之广阔无垠,势必出现阻隔。十病与弈共生,所以要不断超越自我,每超越自我一步,便接近那浩瀚宇宙一步。倘真能抛却一个“我”字,十病则不难除却。最根本的是要与纹枰对坐的所有人,通过围棋来共同探知宇宙之奥秘、宇宙之美,从某种意义上讲,宇宙之奥秘,宇宙之美,就在于双方创造的一个个半目棋局之中。这与我中华民族文化中的“天人合一”一说相契。参透此理,自会拒围棋十病于身外。倘能如此超脱,大道行不止,方能成为棋中人,登烂柯山而达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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