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不是天使。
这是我最初看到的关于他的介绍。一篇娱乐文章,有常见的媚俗。尽管这样,他仍在文章里面固执的表现出一点他的不同。
他叫黄耀明。我用智能ABC输入,一不小心,他的名字就会变成“黄要命”。呵呵,真是要命。在我的偏执越来越明显时,我开始只听他一个男人的声音。听他华丽的,妖娆的,冷漠的声音。在这个世界缓缓穿行。
偶尔他也有温暖,他唱《小王子》。那么轻快的声音,像一株金合欢,撒下叮叮当当的碎片。我在黑暗中听这歌,当催眠曲。然后梦见了小王子。令玫瑰和狐狸都心碎的小王子。我想我是被他驯服了,我能在万千混乱的呓语中一下分辨出他的样子来。黄耀明有一张BABYFACE,在演唱会上穿几艳丽的袍子,夸张到极致,有暧昧的表情。我想真的,其实他还是天使,不然我坐在离他那么遥远的沙发里,为什么还是有泪水泫然欲滴?
他最红的时候我还很小,达明一派解散了很久,我才听到《石头记》。那是最初打动我的歌。歌词里说:一心把生关死劫与酒同饮,怎知那笑谙藏泪印?我从这歌里学会一个词:纷纷扰扰。-----原来这人生,真的是一场纷纷扰扰,是真真假假,悲欢恩怨都是诈。
我住的城市里有大大小小不计其数的音像店,有粗哑尖细不计其数的声音。我总是在找一张他的唱碟。这很难,我不知道为什么。是他不够红吗?还是他的性别和定位都太模糊使人无所适从?
但是你能够怎么要求他呢?你能要他穿上舞男式的打歌服在台上吃力的黄熟梅子卖青;还是要求他一味的纵容鄙俗的音乐或是一味抵抗最终被时代淹没?
这都是不是他。黄耀明是游离于这世界之外的,他悲悯,但他不投入。在信徒们如蚁地涌过来,妄想餐食他的血肉时,他可以毫不犹豫的给你一记响亮的耳光。他是众生的俯仰者,而非救赎者。
或许我给予他的评价过于矫情了,或许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香港歌手,唱着自己喜欢的歌。如此而已。
但是于我,他究竟是不同的,我只听他一个男歌手的歌。
我喜欢他的歌。非常喜欢。喜欢林夕给他作的词,是林夕作词生涯的精髓。
只有他,才敢那么无所谓的唱:我这么容易爱人。
“不会终生抱撼 明天一位比你更残忍 背叛我
别带着仁慈和侧隐 我这么容易爱人 谁来就抱谁
恋爱是本能 不必当独有的荣幸
谁名字会划成耀眼的疤痕 比起那怀念更深 ”
-----他给了我勇气,使我在这路上坚韧的摸爬滚打下去,并且毫无畏惧的从哪个坑里跌到了,还往哪个坑里摔下去。
始终记得下一站天国,于是请你,请勿回望,请勿善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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